【招標公告】通州灣示范區三余鎮政府專職消防站工程正式供電
2024-02-08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通州灣示范區三余鎮政府專職消防站工程正式供電(項目名稱)已經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通通州灣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集團網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通州灣示范區。 2.1.2建設規模:估算投資50萬元。 2.1.3工期要求:45日歷天。 2.1.4 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1.5 招標控制價:499401.12元 2.2招標范圍:[施工圖所示的項目供配電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及其附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 質。]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 b.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起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 c.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擬派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專業、資質等級須滿足招標公告的要求; (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未被吊銷或暫扣; (4)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提供投標企業與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及投標企業所在地社保機構出具的由企業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注冊不到四個月的新公司以注冊日之后至今(開標日)的社保繳費證明,不少于二個月); 3.4□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1年1月1日(時間以工程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來在投標企業任職期內承擔過單項合同價格40萬元及以上的供配電工程,并在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不組織投標人對項目現場的集中踏勘和投標預備會。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按以下方式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本次招標在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kirikeefer.com/)發布,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均以在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上發布的內容為準,修改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有意愿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單位,請于2024年2月22日17時00分前繳納招標文件服務費,逾期完成繳費的,招標人不予受理。繳納完成后登錄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下載招標文件及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電子招標文件與紙質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需同時攜帶以下資料到場核查,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1)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權)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招標文件服務費轉賬記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轉賬證明材料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招標文件服務費繳納方式:轉賬(公對公) 戶名:南通海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賬號:1111 8212 0900 0018 797 注:(1)轉賬必須備注項目名稱+費用類別+投標單位名稱,如“****項目+招標文件服務費+****單位”(備注受字數限制,可簡寫,關鍵性信息需體現)。 開具發票(發票為電子票),需從投標人基本賬戶匯至以上賬戶,若未按要求備注相關信息,則視為投標人放棄開票。 5.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與開標地點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為 :[2024年2月23日14時00分]。 5.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同開標地點):南通市崇文路1號啟瑞廣場主樓5樓開標室,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5.4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ncd-group.com/qita.html”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是本工程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招標信息約定的唯一公開發布媒介。所有信息資料在網站上一經公布,視為投標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進行了修改,招標人無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網上發出的文件為準。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9.投標費用 9.1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以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9.2招標文件收取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投標人,售后不退,由投標人按規定向招標代理繳納。未交納招標文件費用的,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無論投標人是否中標,資料費概不退還。 9.3中標單位中標后需向代理單位支付10000元作為項目代理費用,若中標后拒不繳納,視為放棄中標資格。該費用由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自行考慮,不另外結算。 10.聯系方式
2024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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