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五龍匯R22020地塊項目功能區二會所及共功能區一示范區亮化工程
2024-02-07
1. 招標條件【五龍匯R22020】 地塊項目【功能區二會所及共功能區一示范區亮化】項目由【南通盛和五水置業有限公司】為建設主體,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建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功能區二會所及共功能區一示范區亮化】工程施工項目進行集團網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南通市江海大道以南,河東路以東,南臨百運路以北,怡運路以西】。 2.1.2建設規模: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1.3合同估算價:【26萬元】。 2.1.4工期要求:【15】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工程共分為【 1 】個標段,招標內容包括【功能區二16#售樓處、功能區一19#物業用房、功能區一11#樓4層以下亮化工程,亮化電源引自甲方指定配電箱,所需電纜自行考慮】,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3 工作內容:【亮化工程的供貨、運輸、施工、檢驗、試驗直至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的全部工作內容】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2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注: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的正式員工,但不得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19】年【2】月【1】日以來(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在投標企業任職期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在【14】萬元及以上的【照明、亮化】工程施工,并在該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以上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三項證明材料須齊全,缺一不可。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本項目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不組織投標人對工程現場的集中踏勘和投標預備會。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按以下方式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4.2有意愿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單位請于2024年2月27日17時前添加微15006276045線上獲取招標文件,(發送營業執照掃描件、蓋章授權委托書的掃描件,授權委托書需包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與招標代理電話聯系確認報名成功,聯系電話:18051668293。電子招標文件與紙質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進行報名的供應商視為放棄投標資格。 5. 投標截止時間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3】月【1】日【 14 】時【 3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kirikeefer.com/”網站是本工程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招標信息約定的唯一公開發布媒介。 所有信息資料在網站上一經公布,視為投標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進行了修改,招標人無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網上發出的文件為準。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9.投標費用 9.1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以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投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9.2招標文件收取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投標人,售后不退,由投標人報名時向招標代理繳納。未交納招標文件費用的,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無論投標人是否中標,資料費概不退還。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以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9.3專家評審費(按實際情況結算)及招標代理服務費(人民幣叁仟元整)由中標人支付。】 10.聯系方式
【2024】年【2】月 |